廣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廣安市2017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發布時間:2018-08-07作者:來源:點擊:
2018年7月31日廣安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市審計局對2017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市級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部門預算執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政府投資項目以及國有企業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組織開展了扶貧資金、強農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專項審計(調查)。審計中,我們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市委決策部署,自覺踐行新發展理念,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在保障重大政策措施和決策部署落實、推動深化改革和全面從嚴治黨、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作出了積極努力。
審計情況表明,2017年,全市各地各部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深入實施“三大發展戰略”和軍民融合發展戰略,著力打好三大攻堅戰,全市經濟發展保持了穩中有進、穩中向好的良好勢頭,市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較好。
(一)財政收支持續增長,重點支出保障有力。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182219萬元、同口徑增長27.2%,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完成384242萬元、增長8.2%。全市民生支出184.7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69.4%;脫貧攻堅投入29.7億元,助推4.8萬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教育支出分別增長21.4%、13.1%。
(二)財稅改革深入推進,預算管理逐漸規范。積極落實營改增、小微企業稅收優惠等結構性減稅政策,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41項,各類市場主體負擔進一步減輕。加大PPP項目推動力度,新設立2支政府投資基金,財政支持產業發展方式不斷轉變。深化國庫集中支付和公務卡支付改革,推行預算績效評價并將結果作為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擴大政府及部門預決算信息公開面,財政管理更加規范透明。
(三)審計整改力度加大,體制機制逐步健全。對上一年度審計查出的問題,各相關單位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制定措施扎實整改,并主動向社會公開整改結果,促進增收節支和避免經濟損失56719萬元,推動制定完善規章制度53項。市審計局積極從服務政府治理的角度提出審計建議,得到市委市政府、省審計廳領導肯定性批示32篇,市政府、市紀委采納審計建議開展了“小金庫”、公款私存和鄉村少年宮建設專項整治,市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正在組織對房地產企業代收業主“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情況進行全面清理。
一、市級預算管理和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圍繞市委關于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新要求,重點審計了2017年市級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編制情況。從審計情況看,市財政局等部門認真落實積極財政政策,大力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加強預決算管理和監督,著力優化支出結構,為經濟發展、民生改善提供了保障。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管理存在薄弱環節。部分預算收入未及時繳庫,個別預算編制不夠完整,新增支出掛賬66497.1萬元。
(二)部分存量資金未及時清理盤活。有6732.9萬元結轉結余資金未及時清理收回,有7706.8萬元已收回的結轉結余資金超過2年未統籌使用。
(三)部分專項資金使用績效不高。2017年省級環保專項資金1326.4萬元、新增政府債券資金14044萬元、置換債券資金24923.4萬元未按規定及時撥付和使用。
(四)部分稅收征管不嚴格。一是執行簡并征期政策有偏差。二是多征稅款114.6萬元未及時退庫。三是應征未征耕地占用稅16414.2萬元,少征土地增值稅1826.1萬元。
(五)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和使用不夠規范。一是財政資金對社會資本的撬動效應不明顯,“小平基金”和“農業產業基金”實際到位資金27100萬元,均為市財政和市屬國有企業出資,沒有社會資本參與。二是基金政策引導作用還未充分發揮。三是個別基金存在損失風險隱患,“工業發展引導基金”中發放給4戶工業企業的4800萬元應急轉貸資金,有4698.3萬元本息逾期未收回。
(六)決算草案編制不夠真實完整。虛列支出34647.1萬元,投向政府投資基金的22600萬元財政資金,未作政府資產反映。
二、市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積極推進市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擴面增效,在運用大數據方法對34個市級部門(單位)2017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集中分析的基礎上,篩選了市農業局等5個市級部門(單位)進行重點核查。從審計情況看,這些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但也存在以下問題:
(一)預決算編報不準確。市水務局未將專項經費734.9萬元納入預算編制范圍,市農業局直接按年初預算數編制“三公”經費決算支出,市林業局、市精神病院少記結轉資金和收入共161.6萬元。
(二)預算執行不嚴格。存在將專項資金用于食堂等支出或彌補公用經費不足、未按規定將經營收入上繳財政等問題。
(三)“三公”經費和會議費、培訓費等管理不規范。主要有超預算列支“三公”經費及培訓費、違規列支公務接待費、費用報銷“三單”不齊等問題。
(四)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依然存在。存在無依據發放誤餐補助、違規將工會經費存入個人賬戶、超標準發放值班補貼等問題。
三、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一)扶貧資金審計情況。
根據省審計廳統一安排,對廣安區、前鋒區、華鎣市3個“脫貧摘帽”縣的扶貧資金進行了審計,抽查75個鄉鎮(部門)、128個貧困村,涉及資金67831.9萬元。從審計情況看,相關地方認真貫徹落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部署,加大扶貧投入,加快項目實施,推動脫貧攻堅取得了階段性成效,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顯著改善,貧困群眾獲得感明顯增強。但也還存在以下問題:
1.一些地方落實扶貧政策措施不夠精準。主要有將已清退的扶貧對象繼續納入易地扶貧搬遷范圍、違規將扶貧資金形成的資產股權量化給承包業主或將非建檔立卡貧困戶納入公益性崗位補助范圍等問題。
2.部分扶貧資金和項目脫貧帶動效應不夠明顯。有的扶貧資金投向企業、合作社和種養殖大戶,未與貧困戶建立利益聯結;一些資產收益扶貧項目未實現帶動貧困戶增收的預期目標。
3.個別扶貧項目及資金監管不夠到位,存在項目工程質量不達標、扶貧資金被騙取等問題。
(二)強農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根據省審計廳的統一安排,對6區市縣強農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使用情況開展了專項審計調查,抽查82個鄉鎮(街道辦事處)615個村(社區),走訪1095戶家庭,審計資金436213萬元。從調查情況看,各區市縣在推進強農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財政惠農補貼發放的便捷性不斷提高,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得到了較好保障。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一卡通”管理使用不規范。“一戶多卡”現象較為普遍,部分資金未嚴格實行打卡直發,有501.6萬元惠農補貼資金滯留在主管部門或鄉鎮,超過政策規定發放時限。
2.“一卡通”補貼資金審核發放監管不到位,導致1570人(戶)不再符合條件的低保人員仍繼續享受低保政策,1250名已死亡人員繼續領取低保補助113.1萬元。
3.騙取套取“一卡通”補貼資金。一些村組干部虛報套取、冒領、截留財政惠農補助資金,涉及74人533萬元。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情況。
根據署、廳安排,對市本級和6區市縣保障性安居工程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2017年全市完成開工任務1.6萬套、基本建成1.6萬套,新增發放住房租賃補貼1200戶,實施農村危房改造7003戶,在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改善困難群眾居住條件、拉動投資和消費等方面取得較好成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部分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有16485.6萬元建設資金閑置超過1年,有396.5萬元租金和收入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少收取還房補差款117萬元。
2.項目建設管理監督不嚴格。有11個項目未取得基本建設許可手續即開工建設,有9個項目未按規定進行招標確定實施單位,有14個項目存在騙標和違法轉包問題。
3.保障性住房分配和后續管理不到位。有787套已建成保障性住房空置超過1年,有59戶不符合條件家庭違規享受保障待遇,有271戶不再符合條件家庭仍繼續享受住房或租賃補貼。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2017年以來,組織全市審計機關對各地各部門落實重大政策措施情況持續開展跟蹤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全市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中省市決策部署,著力推動簡政放權、“三去一降一補”等政策措施落實落地,在穩定經濟增長、促進高質量發展等方面取得了較好成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個別單位落實“放管服”改革措施不到位。鄰水縣有2個單位7項行政許可事項未進駐政務中心集中辦理。武勝縣有1個單位未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要求,有4名執法人員未在行政執法人員名錄庫中。華鎣市有4個單位在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公布的“三張目錄清單”之外違規收費共計70.3萬元。
(二)一些地方執行環保政策不嚴格。個別鄉鎮污水處理廠由于配套管網建設不到位,日平均處理量不到設計能力的20%。少數地方對已拆除養殖場的后續監管不力,有4家養殖場在拆除后又在原址重建。抽查15個省市重點項目發現,有9個項目在未獲得環保水保批復的情況下開工建設,有6個項目未與主體工程同時配套建設環保、水保設施,存在環境污染、水土流失等風險隱患。
(三)部分化解過剩產能獎補資金撥付使用不規范。截至2018年2月底,有6873.3萬元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獎補資金未及時撥付。個別單位在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獎補資金中列支工作經費、職工保險等費用。
五、政府投資審計情況
認真貫徹落實投資審計“三個轉變”工作要求,切實加強對“項目年”決策部署落實情況和重點項目的審計監督,對53個省市重點項目開展了專項審計調查,對49個省市重點項目進行了跟蹤審計,對42個政府投資項目實施了竣工決(結)算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高估冒算工程造價問題仍較突出。送審的130169.6萬元投資中,審減造價18195.6萬元,綜合審減率13.9%。如:S304線南廣高速進出口至猛山萬民寨段中修工程,送審金額1715.1萬元,審減307.8萬元,審減率17.9%;協興園區福興大道及彭棗路至游客中心連接支線第三合同段,送審金額21088.6萬元,審減3693.8萬元,審減率17.5%。
(二)部分項目建設推進不力。一是要素保障不夠到位。審計抽查發現,15個省市重點項目融資渠道單一,通過債券和基金等新型融資方式籌資僅占0.8%,資金缺口達182466.8萬元;有4個項目因征地拆遷未完成、無用地指標等原因不能按期供地或未批先用。二是部分重點項目建設緩慢。抽查的15個省市重點項目中,有9個項目未實現計劃投資目標。
(三)參建單位履職不到位。部分業主單位和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管控不到位。抽查17條道路交通標線質量發現,有13條道路的標線逆反射系數未達到國家標準。一些業主單位對建設資金管理不嚴。
六、審計移送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情況
上述各項審計中,發現并移送違紀違法問題線索62起,涉及165人(其中公職人員136人),已有59人受到處理,其中,13人受到刑事處理,14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32人受到書面誡勉處理,其余正在調查處理之中。移送的問題線索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基層“微腐敗”問題不容忽視。共移送此類問題線索32起,主要是一些基層經辦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資料作假、內外勾結等手段騙取保障待遇或侵占涉農資金。
(二)政府投資領域違法違規問題仍較突出。共移送此類問題線索20起,主要集中在工程招投標、施工管理、資金劃撥、項目驗收等環節,多為一些工程項目未按規定招投標、騙標或非法轉包,一些參建單位相關人員失職瀆職,導致工程項目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造成財政資金重大損失。
(三)頂風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屢禁不止。共移送此類問題線索10起,主要是一些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財經法紀意識淡薄,有法不依、有禁不止,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和騙取套取財政資金。
七、審計建議
(一)持續推動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見效。一是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嚴格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將所有行政審批事項進駐政務中心集中辦理,提高行政審批時效和政務服務水平,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充分激發市場活力。二是扎實抓好重點項目建設。健全完善“項目年”工作機制,解決好建設資金和用地保障等突出問題,推動省市重點項目落地見效。三是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整改中省環保督察問題,認真落實河長制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抓好農業農村污染和黑臭水體治理,加強飲用水水源地問題和“散亂污”企業整治,加快城鎮污水和城鄉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全面提升全市生態環境。
(二)切實規范管理促進財政提質增效。一是嚴格預算管理。強化政策對編制支出預算的指導和約束,提高支出預算編制質量。對預算執行實行動態管理,加大資金統籌力度,有效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績效。二是優化支出結構。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大對扶貧、生態、民生等重點領域和重點產業的投入力度,著力解決制約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三是嚴肅財經紀律。積極推進預決算和財政收支信息公開,加強經常性監督檢查,對大額現金支付行為進行重點監控,嚴肅查處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公款送禮等違反財經紀律行為。
(三)著力加強重點領域監督管理。一是大力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健全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加強扶貧、保障性安居工程、強農惠農補貼資金“一卡通”等民生資金和項目的監管,嚴肅查處貪污侵占、虛報冒領等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行為。二是規范國有企業經營管理。進一步健全國有企業重大決策機制和內控管理制度,規范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防范風險能力,促進國有企業做大做強。三是加強政府投資領域綜合監管。壓實業主單位和參建單位主體責任,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立項決策、施工建設、資金管理和工程質量等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監管,對履職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損失的,嚴肅追究責任;對瀆職失職、高估冒算、違規招投標等行為依法加大處理處罰力度,共同推進政府投資建設領域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治理。
名詞注釋:
1.“一卡通”:指政府補助給農民的各類強農惠農補貼資金,都直接發放到農民在金融機構開立的某一張銀行卡(存折)中。
2.簡并征期:指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核定的稅款和納稅期將納稅期合并為3個月或半年或1年申報納稅,從而達到便利納稅的目的。
3.“雙隨機、一公開”:即在執法監管過程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4.“三張目錄清單”:指省發改委、省財政廳2016年公布的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
5.資本性凈投入:指公司股東增加的投資金額。
6.投資審計“三個轉變”:為貫徹落實《全國人大法工委關于地方性法規以審計結果作為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竣工結算依據有關規定的研究意見》精神,更好地發揮審計的監督和保障作用,審計署提出全國審計機關的政府投資審計要從數量規模向質量效益轉變、從單一工程造價審計向全面投資審計轉變、從傳統投資審計向現代投資審計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