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
發布時間:2019-05-16作者:來源:點擊: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2019年監督工作計劃,4月下旬,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對全市貫徹實施《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情況進行了檢查。
一、執法檢查的基本情況
一是征求意見建議。執法檢查前,通過《廣安日報》和《鄧小平故里·廣安人大網》向社會發布了執法檢查公告,廣泛征求公眾對貫徹實施《條例》的意見和建議,收到部分小區業主反映物業管理問題的信件。二是開展前期調研。4月中旬,市人大城環資委、各檢查小組分別開展前期調研,重點了解我市物業管理工作存在的共性問題,增強了執法檢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三是開展集中學法。4月22日,執法檢查組召開工作會議,結合《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原原本本學習了本《條例》,并邀請執法一線人員介紹其在《條例》執法過程的體會、困惑和問題。四是隨機選擇點位。4月23日—24日,執法檢查組分成3個小組,分別由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帶隊分赴6區市縣,認真檢查了《條例》在我市的貫徹實施情況。在實地檢查中,不局限于既定線路及點位,隨機選擇歐典水鄉等業主反映問題較大的小區進行了檢查,收集匯總原汁原味的物業管理服務問題(見附件2)。五是開展問卷調查。實地檢查中,通過問卷調查的方式了解業主、業主委員會成員、街道社區干部、物業服務企業人員等對全市物業管理服務工作的看法。共發放問卷330份,收回有效卷310份,統計結果分析(見附件1)具有一定的真實性和參考價值。六是座談反饋意見。4月25日,執法檢查組召開座談會,聽取了市政府及有關責任單位的物業管理工作情況匯報,業主代表、業主委員會代表、物業服務企業代表、街道社區代表等分別結合自身實際,對市政府及有關責任單位提出意見建議。
總的來看,自2012年《條例》頒布施行以來,全市上下認真貫徹實施,在物業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別是市人大常委會2013年和2018年分別對《條例》開展執法檢查和視察后,市政府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采取措施研究處理相關問題,全市物業管理制度不斷完善,物業管理行業逐步發展,物業服務水平有所提高。但是,檢查中發現我市物業管理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特別是市人大常委會曾經在視察、調研和執法檢查中指出的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監管不力、服務不優、繳費率低等問題較為突出,個別小區物業服務甚至“停擺”,不少業主和群眾怨聲載道。市政府及相關責任單位必須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徹底予以解決,真正消除由物業問題可能誘發的社會不穩定因素。
二、《條例》實施的基本情況
宣傳教育方面。借助報刊雜志、電視網絡、專欄橫幅等各類宣傳載體,結合“七五”普法、“法律七進”等活動,向廣大市民宣傳《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本《條例》內容以及物業管理知識,近年來,共發放宣傳資料120萬余份,開展戶外宣傳100余場。通過專家講座、行業競賽、外出學習等方式,開展物業服務企業和從業人員業務培訓,先后組織200余家物業服務企業、2300余名從業人員參加專題培訓,物業管理服務水平不斷提升。
制度完善方面。制定出臺了《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主城區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物業公司服務合同備案》《外地來廣物業企業備案》《物業管理專家庫管理辦法》《主城區前期物業招投標工作流程》《主城區物業服務招標代理機構管理規定(修訂版)》等系列配套文件,細化了物業管理政策、標準、措施、流程等。建立市縣兩級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明確行業主管、協會監管、業主自治等職能職責。開通城管12319、政府12345熱線,搭建起物業管理問題訴求平臺,針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反饋相關單位現場核實、調查處理。
行業監管方面。加強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監管,要求建設單位通過公開招投標選聘前期物業服務企業,并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2014年以來,公開招投標選聘前期物業服務企業項目137個、協議選聘26個。加強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管理,3家信用檔案分值低于70分的物業服務企業被納入“黑名單”。加強物業行業自律管理,市物業管理協會會員單位增至78個,協會章程、自律規約得到修訂完善。
示范打造方面。培育品牌企業,鼓勵引導物業服務企業增強品牌意識、完善管理制度、創建企業文化、提升服務品質,打造億龍物業、升輝物業等多家廣安品牌物業服務企業。打造示范小區,支持引導物業小區完善基礎配套、優化管理服務、提升小區品質,依托省優、市優小區評選活動載體,創建省優小區2個、市優小區8個、“星級小區”8個。優化發展環境,實施老舊小區升級改造工程,2018年投入1.47億元改造老舊小區178個。
物業覆蓋方面。目前,全市物業管理區域面積3100萬余平方米、房屋28萬余套、小區2300余個,其中專業物業服務小區486個、業主自管小區594個、街道(社區)托管小區112個,物業服務覆蓋率52%。全市現有工商登記在冊物業服務企業424家、從業人員1萬余人,物業服務年產值2.68億元,物業管理行業在提升城市品質、優化人居環境、增加就業機會、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檢查發現的問題
(一)《條例》學習宣傳缺乏廣度和深度。一是宣傳缺乏廣度。對《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本《條例》的學習宣傳范圍不夠廣,沒有做到全覆蓋。新建小區宣傳較多,老舊小區和散居樓院宣傳較少;宣傳方式單一,宣傳手段缺乏,宣傳效果不佳,一些業主根本不知道《條例》的存在,更別說拿起《條例》的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利。問卷調查顯示,有30%的被調查者不知道有這些《條例》。二是宣傳缺乏深度。盡管大部分業主、街道和社區人員、相關部門人員知道有這些《條例》,但對其中內容知之甚少,業主不清楚自己在物業管理中的權利義務,不愿參加業主大會和相關活動;街道和社區人員對《條例》領會不透徹,對自身職能職責認識不清,作用發揮不力;相關部門人員片面理解物業監管責任,錯誤認為物業管理只是城管、住建部門的事,存在“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想法。
(二)物業服務水平不高。一是專業物業服務覆蓋率低。全市現有小區2300余個,引進專業物業服務企業的小區486個,專業物業服務覆蓋率僅為21%。二是物業服務企業實力弱。全市物業服務企業總體上規模小、品質低、效益差、競爭力弱,424家物業服務企業共服務486個物業項目,平均1家企業服務1.1個項目。特別是國務院廢止物業服務企業準入資質后,全市短時間內新增物業服務企業160余家、從業人員2000余人,其中大部分物業服務企業只能提供保潔、保安、綠化等傳統型基礎服務。三是物業服務收費缺乏指導。目前,廣安市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執行的是2014年《廣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對不同層級的物業服務缺乏分類指導,隨著物價水平上漲,物業服務企業成本增加、效益降低,一些物業服務企業降低服務標準,引發業主不滿,形成“業主繳費率低—物業服務企業運行困難—物業服務降低標準—業主繳費率更低”的惡性循環。問卷調查顯示,近半數被調查者認為物業服務標準與物業收費標準不相符。
(三)業主自治能力不強。一是業主大會召開難。部分業主缺乏主人翁意識,以“工作忙”“沒意思”為由,不愿按照《條例》規定參加業主大會,導致業主大會召開困難,無法有效發揮作用。檢查發現,全市僅有28%的小區召開了業主大會。二是業主委員會作用發揮不好。業主委員會屬于公益性組織,缺少必要的工作保障,影響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并且業主委員會成員大部分是兼職,缺乏懂法律、善管理的專業人士,履職能力總體不高;加之業主委員會成員素質參差不齊,有的還存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現象,橋梁紐帶作用發揮不夠。三是自治組織建設有待加強。老舊小區、散居樓院和保障房小區多數沒有建立業主自治組織,沒有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主要依靠街道、社區或者居民的簡單物業服務。
(四)物業管理體制機制運行不暢。一是行業管理方面,市本級及兩區三園區的物業管理行業主管部門是城管執法部門,華鎣市、岳池縣、武勝縣、鄰水縣是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上下不對稱,影響到物業管理指導監督作用的有效發揮。問卷調查顯示,近1/5被調查者認為物業管理部門履職不到位。二是部門協作方面,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作用發揮不到位,牽頭部門未發揮好牽頭抓總的作用,配合部門不夠重視、不愿參與,遇到問題單打獨斗,未能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三是基層組織方面,街道、社區沒有真正樹立起物業管理責任意識,履職不到位,組織、指導、協調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個別街道當“甩手掌柜”,將物業管理問題推給社區。問卷調查顯示,對街道、社區物業管理履職滿意率僅分別為54%、40%。四是專業經營單位方面,供水、供電、供氣等專業經營單位未按《條例》規定,依法接收并承擔小區內相關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更新和管理的責任。
(五)開發商遺留問題久拖不決。開發商遺留的一些問題未能得到及時有效解決,群眾對此反映強烈,嚴重影響到小區物業的規范管理。一是“辦證難”問題。由于種種原因,我市部分住宅小區的產權證書遲遲未能辦理,住戶將這些責任和矛盾轉嫁到物業服務企業身上,極大地影響了物業服務企業正常工作。二是“查驗難”問題。檢查發現,部分住宅小區存在“房屋未竣工驗收,業主就先行入駐”的現象,小區物業承接查驗無法開展,導致前期物業不規范,直接影響后期物業管理。三是“停車難”問題。檢查發現,一些老舊小區停車位規劃較少,不能滿足居民需求,車輛無序停放,甚至堵塞消防通道,影響居民生活秩序和生命財產安全。一些新建小區地下車庫(位)被改造成倉庫、住宅、超市等,造成小區停車難,業主意見大,影響到小區的物業管理。
四、下一步工作建議
(一)深化對物業管理工作的認識。物業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是實施城市提質工程的重要內容,是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和國家衛生城市的重要方面,是提升市民福祉和幸福指數的重要環節,是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載體。各級政府及相關責任單位應當深刻認識到物業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解決物業管理問題的緊迫性,牢固樹立“晚干不如早干,要干就要干好”的理念,堅持問題導向,直面問題、綜合施策,整體聯動、敢于作為,真正讓我市物業管理工作走出發展困境,努力提升物業管理的質量和水平。
(二)加強《條例》的宣傳教育。一是強化普法教育。將《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本《條例》納入全市普法教育的重要內容,廣泛宣傳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切實增強相關部門、基層組織、物業服務企業、專業經營單位的物業管理法治觀念和責任意識。二是創新宣傳方式。采用廣大群眾喜聞樂見、易于接受的宣傳形式,生動展示物業管理各方的責權利,形成人人關心、支持、參與物業管理的良好社會氛圍。三是加大培訓力度。加大對物業管理人員、服務人員的培訓力度,增強物業管理人員依法履職的能力,提升物業服務人員的業務素養和服務水平。
(三)提升物業服務水平。一是開展物業服務行業整治。開展物業服務行業亂象集中整治行動,對財務收支不透明、巧立名目亂收費或者利用格式合同、通知、聲明等方式減輕或者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業主責任、限制業主權利等行為,堅決予以打擊,并在公眾媒體曝光。二是規范物業服務企業管理。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細化管理標準,實行常態化、精細化管理。健全物業服務行業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強行業誠信管理,完善企業信譽檔案,及時公布企業經營情況,促使其依法誠信經營。規范前期物業招投標和承接查驗,完善新舊物業管理交接機制,做好相關資料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移交工作。三是加快物業服務企業培育。研究制定促進物業服務行業健康發展的優惠政策,優化發展環境,大力培育本地物業服務企業,引導其做大做強、提質增效;按照“優勝劣汰”市場法則,引進外地優秀物業服務企業,在公平競爭中提升全市物業服務行業整體水平。四是發揮示范小區帶動作用。采取召開物業小區現場會、開展省優市優物業小區評選活動等,精心打造物業管理服務“樣板小區”,通過廣泛宣傳、觀摩學習,形成示范引領效果,帶動提升全市物業小區品質。
(四)發揮好業主自治作用。一是增強業主自我管理意識。引導業主積極參與小區自治管理,依法參加業主大會,按時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支持配合街道、社區、相關部門、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共同做好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自覺維護好小區物業管理秩序。二是發揮好業主委員會作用。加大街道、社區對轄區內業主大會召開和業主委員會成立的組織、指導、協調力度,提高業主委員會成立比例,廣泛吸納懂法律、善管理的業主代表參與業主委員會工作。推進業主委員會建設與基層黨建有機結合,引導黨員干部在物業管理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完善業主委員會議事規則,優化工作機制,強化工作保障。建立業主委員會成員進入和退出機制,確保業主委員會凝聚力和執行力。三是加強老舊小區自治組織建設。加大街道、社區對老舊小區、散居樓院和保障房小區自治組織建設的指導力度,組織發動廣大業主共同做好物業管理服務工作。
(五)優化物業管理體制機制。一是完善管理體制。按照《條例》規定,理順相關部門物業管理職能職責,加強組織領導和人員配備,落實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履職考核和責任追究,形成積極參與、主動作為、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發揮基層組織作用。強化街道、社區的物業管理責任意識,指導好轄區內的小區業主大會召開和業主委員會成立、換屆工作,協調好社區建設與物業管理的關系,及時調解處理物業管理糾紛。三是督促專業經營單位履職。監督建設單位在房屋竣工驗收后,及時將專業經營設施設備移交專業經營單位,督促專業經營單位依法接收并承擔維修、養護、更新和管理的責任。四是建立考核獎懲制度。細化分解政府職能部門、基層組織、物業服務企業、專業經營單位等在物業管理服務中的職責和任務,嚴格考核,逗硬獎懲,確保《條例》落實落地。五是加快地方立法。堅持問題導向和創新精神,按計劃盡快制定出臺物業管理政府規章,待運行成熟后,市人大常委會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將其上升為地方性法規,為規范我市物業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六)下決心解決好開發商遺留問題。一是加快解決“辦證難”問題。市政府要組織相關部門,對“辦證難”的小區逐個解剖,找準癥結,制定對策,限時辦結,盡快解決這個引發物業管理矛盾糾紛的重要問題。二是及時解決“查驗難”問題。相關部門要按照《條例》要求,嚴格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和建設單位在新建小區竣工驗收后,按照規定及時進行物業承接查驗,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建立完整物業檔案。三是妥善解決“停車難”問題。認真研究老舊小區停車難題,結合實際綜合施策,提升車輛停放能力。督促建設單位將未售車位用于出租,促使存量車位發揮作用。四是分步解決突出問題。以歐典水鄉、上甲山水等物業管理問題特別突出、業主群眾反映特別強烈的小區為標本,深入剖析,強力整治,形成經驗,以點帶面解決全市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問題。
附件:1.執法檢查問卷調查統計結果分析
2.執法檢查中群眾反映較大的問題
附件1
執法檢查問卷調查統計結果分析
制發卷本主體: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
調查問卷時間:2019年4月23日、24日
調查問卷區域:廣安區、前鋒區、華鎣市、岳池縣、武勝縣、鄰水縣城區
調查問卷內容:《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實施情況
本次共發放問卷330份,收回325份,有效卷310份,無效卷15份。有效卷中,業主答卷190份、業主委員會成員答卷16份、社區干部答卷20份、物業服務企業答卷9份、公用事業單位人員答卷6份、政府相關人員答卷9份、居民群眾答卷53份、其他人員答卷7份。
從調查問卷整體情況看,大部分被調查者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進行了認真填寫,尤其是業主、群眾填寫的情況更為真實,調查結果具有一定的真實性和參考價值。具體分析如下。
一、學習宣傳條例情況
從答題情況看,知道條例216人、占70%,全文或粗略看過條例213人、占69%,大部分被調查者知道或看過條例,表明學習宣傳條例的范圍較為廣泛;但是仍有小部分被調查者不知道或沒看過條例,且知道或看過條例的多集中在政府、社區、物業服務企業相關人員,業主及群眾知曉率相對較低,表明條例的學習宣傳在廣度和深度上還有待加強。
二、基層組織和相關部門對條例的指導和監管情況
(一)政府相關部門。認為政府相關部門對物業管理工作監督有力或較為到位213人、占69%,處理物業管理糾紛及時204人、占66%,半數以上被調查者認為政府相關部門對物業管理工作監督到位、處理糾紛及時;認為政府相關部門對物業管理工作監督不力39人、占13%,處理物業管理糾紛不及時53人、占17%,1/5左右被調查者對政府相關部門的物業管理工作不予認可,表明政府相關部門對物業管理工作的監管和指導還存在死角,監管力度及效果還有差距。
(二)街道辦事處(鄉鎮)。認為小區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經常組織指導物業管理工作168人、占54%,過半數被調查者對街道辦事處(鄉鎮)的物業管理工作予以肯定,表明這部分街道辦事處(鄉鎮)比較明確自身職能定位,履行職責較好;認為小區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從未組織指導物業管理工作22人、占7%,小部分街道辦事處(鄉鎮)對物業管理工作缺乏組織指導,表明仍有一些街道辦事處(鄉鎮)對物業管理工作不夠重視,存在履職缺位的現象。
(三)社區。認為所在社區對物業管理工作履職盡責124人、占40%,僅四成對社區在物業管理方面的履職情況表示滿意,表明社區在物業管理工作中還存在較大距離;認為所在社區對物業管理問題不作為、選擇性地管或根本不管103人、占33%,1/3認為社區在物業管理工作中很不到位,表明部分社區在物業管理工作中責任心不強,主觀能動性發揮不夠。
三、業主委員會的建立情況
(一)知曉度。了解或聽說過業主委員會職責255人、占82%,絕大部分被調查者對業主委員會職責有所了解,表明業主委員會的概念比較深入人心,業主的權利意識逐漸增強;不了解業主委員會職責32人、占10%,仍有小部分被調查者不了解業主委員會職責,表明對業主委員會職責、作用等方面的宣傳還不夠。
(二)成立情況。已經成立或正在成立業主委員會84人、占27%,已經成立或正在成立業主委員會僅占1/4,表明業主委員會成立比例較低,仍有大部分小區未成立業主委員會,大部分業主對業主委員會的認知度和接納度不夠,基層組織對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組織引導力度還需加大。
四、物業服務企業的設立及經營情況
(一)管理方式。在小區的物業管理方式中選擇開發商聘請的前期物業管理141人、占45%,前期物業聘請經過招投標93人、占30%,選擇業主委員會聘請的物業管理50人、占16%,選擇業主自治管理26人、占8%,可見,物業服務企業中屬于開發商聘請的前期物業所占比例最大,前期物業中近三成經過招投標程序,由業主委員會聘請的物業管理或業主自治管理范圍較小,表明物業服務企業的聘請程序還不夠規范,業主委員會作用發揮不夠明顯。
(二)服務不到之處。認為在現有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最不到位之處選擇小區綠化93人、占30%,安全保衛78人、占25%,交通管理72人、占23%,房屋及設備的維修45人、占15%,衛生清掃22人、占7%,從答題情況看,小區綠化、安全保衛、交通管理、維修、衛生清掃等這幾方面均存在管理不到位的地方,表明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質量和水平不夠高,尤其是對服務細節的處理不夠重視。
(三)矛盾糾紛的解決主體。在遇到物業管理服務方面的矛盾糾紛時,首先選擇找物管公司的有171人、占55%,過半數的被調查者遇到此類矛盾糾紛時,會選擇通過物管公司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另有18%的業主會選擇通過業主委員會解決矛盾糾紛,這表明大部分被調查者知道如何合法有效維權;選擇怎樣解決問題就怎樣做7人、占2%,表明仍有個別被調查者法治意識淡薄,不知曉或不愿意通過正當途徑維權。
(四)滿意度。對所在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滿意或比較滿意243人、占78%,3/4左右的被調查者對物業管理服務表示滿意或比較滿意,表明社會對物業管理服務工作總體上較為認可;不滿意或很不滿意54人、占17%,表明物業管理服務中還存在一些問題,管理服務水平與業主群眾的期望值之間還有差距。
五、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情況
(一)規范性。認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范或比較規范239人、占77%,沒有亂收費現象208人、占67%,大部分被調查者認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較為規范、沒有亂收費現象,表明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情況總體良好;認為所在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不規范57人、占18%,有亂收費現象42人、占14%,仍有小部分被調查者認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不規范、存在亂收費現象,表明一些物業服務企業自律意識不強,基層組織和相關部門監管不到位。
(二)合理性。認為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合理171人、占55%,過半數被調查者對收費標準表示認可,認為值價相符;仍有很大一部分被調查者不認可現行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其中絕大多數認為收費偏高,表明收費標準有待斟酌。
(三)公開性。認為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有公示268人、占86%,大多數被調查者認為有公示,表明社會對收費項目和標準關注度較高,物業服務企業對其公示力度較大;認為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沒有公示32人、占10%,表明公示還不夠全面。
(四)票據形式。認為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票據形式為發票50人、占16%,收據178人、占57%,過半數采用的是收據形式,而發票占比較小,表明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票據形式不夠正規;認為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票據形式為白條10人、占3%,極小部分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票據形式極不規范。
六、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一)繳納資金。繳納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217人、占70%,2/3以上被調查者繳納過該項資金,表明業主較為重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作用,繳納意識較強;沒有繳納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60人、占19%,近1/5的被調查者沒有繳納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表明對該項資金作用的宣傳不夠,業主繳納積極性有待激發。
(二)了解用途。比較了解或非常了解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214人、占69%,大多數被調查者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比較了解,表明業主普遍重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維護自身利益的意識強烈;不了解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84人、占27%,仍有部分被調查者不了解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表明該項資金使用情況透明度不夠,業主知情權保障不夠。
七、公共區域、公用設施的管理情況
(一)維修、養護主體。由專業經營單位承擔專業經營單位公用設施、設備(如供水、供電、供氣)的維修、養護103人、占33%,1/3的被調查者選擇由專業經營單位承擔,表明這部分被調查者對物業管理各方權責利比較清楚;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專業經營單位公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162人、占52%,過半數被調查者選擇物業服務企業,表明很多業主將物業服務企業與專業經營單位的職能職責混淆,相關宣傳解釋工作有待加強。
(二)亂搭亂建、擅自變更用途現象。小區的公共區域沒有亂搭亂建、擅自變更用途的現象180人、占58%,過半數小區不存在這種情況,表明大部分業主能遵守相關規定,自律意識較強;小區的公共區域有亂搭亂建、擅自變更用途的現象115人、占37%,三成多被調查者認為有這類現象存在,表明還有相當部分業主缺乏法律意識和公共觀念,相關部門的查處力度不夠。
附件2
執法檢查中群眾反映較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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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名稱 |
反映的問題 |
廣安區 |
東陽濱江麗景 |
1.消防設施無法使用;2.建筑垃圾未及時清運。 |
歐典水鄉 |
1.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未換屆選舉;2.無物業服務企業管理;3.消防設施無法使用;4.消防通道常被堵塞;5.小區保潔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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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園 |
小區設施設備不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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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星苑 |
1.部分業主未交納清潔費;2.小區垃圾處理不及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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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園小區 |
對小區外來人員缺乏有效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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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鋒區 |
幸福花園 |
1.業主委員會無辦公場所;2.墻皮脫落未修理。 |
盛世國際 |
1.物業用房面積未達標;2.外墻磚脫落未維修;3.小區摩托車停放位置不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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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鋒鎮政府 家屬院 |
小區墻面管線混亂、裸漏在外,存有安全隱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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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王府 |
地下車庫漏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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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鎣市 |
星星國際 |
私拉亂接電瓶車充電線。 |
城市花園 |
1.外墻落水管抱箍脫落;2.私拉亂接電瓶車充電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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鎣城首座 |
1.地下室消防管網漏水,風機及風管損壞;2.消防泵房濕式報警閥及信號閥銹蝕損壞無法正常聯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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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沉陷安置小區 |
無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存在安全、設施設備維修、環境衛生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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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縣 |
瑞鼎星都會 |
1.未成立業主委員會;2.小區綠化修剪不及時;3.裝修垃圾未及時清運。 |
水晶城 |
1.小區綠化修剪不及時;2.基礎設施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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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麗都 |
1.未成立業主委員會;2.部分綠化被踩踏受損,未及時補栽;3.樓宇個別地方有牛皮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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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山水南區 |
1.運送沙石等顆粒建材及建渣沒有裝袋;2.消防設施未調試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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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鑫御水灣 |
個別地方有亂搭亂建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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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勝縣 |
世紀城 |
1.未成立業主委員會;2.安裝不銹鋼防護欄較多,不利于緊急逃生。 |
融恒時代廣場 |
未成立業主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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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豪庭 |
1.地下停車位緊張,一些車輛雜亂停放在小區地面;2.消防通道堵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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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水縣 |
萬泰一期 |
小區保潔存在衛生死角。 |
龍騰尚居 |
1.設施設備用房環境衛生較差;2.部分綠化帶受損,未及時補栽。 |